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6日 09:35
根据《梧州学院校内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23〕4号)规定,经学生申请、开课单位审核、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现对申请学分认定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2024年9月6—8日,公示后无异议将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核。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0774-5825722。
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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